一、假如納稅人購置新車后沒有及時申報納稅,逾期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是否加收滯納金?
答:是否加收滯納金,應當嚴格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。
一般情況下,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,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,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,從滯納稅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。如果納稅人因不可抗力,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,依法可以延期辦理。
二、今年7月6日,我買了車,請問購買新車后,我應當去哪兒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呢?
答: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,應當向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;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的應稅車輛的,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。
三、我在4S店買了一輛原裝進口新車,按照車購稅法的規定,我買的這臺車是否屬于進口自用車輛呢?請張司長解答這個問題。
答:你買的車不屬于進口自用車輛。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,是指納稅人直接從境外進口或者委托代理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,不包括在境內購買的進口車輛。
四、新法規定的車輛購置稅的稅率與之前相比有變化嗎?
答: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%,車輛購置稅法實施前后都沒有變化,不會導致購車成本的上升。